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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马克思明确指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所以,马克思在分析商品的价值时,虽然没有把他所认为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忽略掉。马克思却没有正确地认识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只能是商品在交换过程中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退出了交换过程后在生产或生活中的使用价值。
马克思也没有正确地把他所认为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当成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而是错误地把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当成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
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价值,这并没有错,错误在于马克思把劳动的抽象——一般人类劳动当成了商品的价值。
而西方经济学虽然抽象地认识到商品的价值是商品对于交换者的效用,却没有将商品在交换过程中的效用同商品退出交换后对商品生产者的生产或生活的效用区别开来。
可见,马克思的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共同错误在于不懂得如下两个道理:
1,商品的价值(效用)是:交换者用来获得和给予他人商品,
2,用来对商品价值进行衡量的尺度是:交换者所获得和给予的商品在交换者未来的生产或生活中的使用价值。换言之,马克思的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不懂得:只能用商品在未来生产和生活中的使用价值来衡量获得和给予的商品量,而不是用货币来衡量。
马克思的错误和从古至今所有的经济学派的错误一样,来源有三,
一,马克思和从古到今的任何一派经济学家一样,认为不同的商品相交换是因为它们之间有某种相等的东西,即所谓“相等才能交换”也就是从古至今所有的经济学派公认的公式:相交换的A、B两商品相等,即A=B。正是这一多余的、不能成立的公式却被从古至今的任何一派经济学家所奋力求解,才使得经济学至今依然建立在荒谬的基础之上而没有成为完整的科学。
二, 由于相等才能交换的错误信念的存在,使得自古以来所有的经济学派忽略了人类自古已知的逻辑常识:同一事物在不同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属性,同一块石头,用来当作打人的凶器,其使用价值就是用来砸人,用来当作建筑材料,其使用价值就是用来盖房。正是由于荒谬的信念窒息了经济学家们运用已知的逻辑常识的能力,从而使得经济学家们忽略了:不同商品之所以能够且有必要交换,仅仅是因为交换双方所需要的商品不能且不必由其各自独立生产,只能由对方生产,而不是相等才能交换。而交换双方的劳动产品在交换过程中的使用价值也仅仅是用来交换,即用来获取他人产品和把自己的产品给予他人,除此之外,交换过程中的商品再也没有任何其它用途。商品退出了交换过程之后,其使用价值才是在生产和生活中消费。
三,上述的极其简明的事实之所以被所有的经济学派所忽略,是因为经济学家们被不同质的商品用统一的货币来购买这一经济现象迷惑至今,使得从古至今无数的经济学家们白白地倾其毕生精力去发现他们所认为的不同商品所包含的同一性——商品的价值,力图创造出价值同一性理论来解释价格单位的同一性。而经济学家们经过数千年的努力,至今也只获得了两个抽象的正确结论和三大具体的荒谬结论:
抽象正确1,商品的价值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
抽象正确2,商品的价值是商品的效用(西方经济学)。
具体荒谬1,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的一般人类劳动(马克思),
具体荒谬2,商品的价值是商品对于交换者的生产和生活的效用(西方经济学)。
具体荒谬3,商品的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传统经济学的共识)。
传统经济学的错误产生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只有在当代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产生以后,运用当代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来研究商品交换,才能发现商品价值和价格的具体本质,从而才能使抽象正确、具体愚谬的经济学成为由抽象科学定律与具体科学定理所构成的完整的科学。
可以运用当代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中的三个原理来科学地了解商品价值和价格的本质,从而彻底解开众多的不同商品何以用同一的价格单位来表现这一历史迷团。
一,整体决定部分原理(整体各部等因原理),
二,整体各部等时原理、(部分与整体在同一时刻和同一时间内形成),
三,整体各部等基原理(任一部分量在整体量中的比例都等于此部分量乘以整体量的倒数)。
根据上述的整体科学原理和商品交换的事实可知:
1,商品的价值由社会整体劳动所决定
在商品生产条件下,任一商品都是社会总产品的一部分,任一商品生产者都用自己的产品与运用这一产品的另一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相交换,从而使社会总产品成为现实,社会总产品是在一定时间内各生产者生产出的各个产品的总和,是社会总劳动的转化形式、即是社会整体劳动的物化形式。所以,任一商品及其价值都是在同一时间内被社会整体劳动所决定。
2,商品的价值是获取他人商品的权力与给予他人商品的义务能力的统一
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过程是生产社会总产品的最后过程、是社会总产品的组合过程、是社会总产品形成前的产品分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个产品的使用价值都是用来组合社会总产品,而不是用来消费,社会总产品的组合方式是各商品生产者以自己的商品为权力来获取他人商品,又以自己的商品为义务能力而将商品给予他人。所以,任一商品的现实的使用价值(简称为价值)都是此商品所有者运用权力与义务能力来组合社会总产品,任一商品的价值都是此商品所有者获取他人商品的权力与给予他人商品的义务能力的统一,任一商品的价值量都是此商品所有者所获得和所给予的商品量(若干个、斤、车、箱、部、件等等)
3,货币产生于多人次同时和相继进行的商品差时交换
因为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条件下,社会总产品组合过程中的各个商品由众多的商品交换者同时购买而不卖出、又由众多的商品交换者同时卖出而不购买,所以,必须将同质的和一定量的物质凭证——货币分配给各个购买者,以使各商品交换者同时或继时地购买商品。
4,商品的价格是部分商品价值量在社会产品价值总量中所占比例的货币表现。
因为购买社会总产品中部分商品的各购买者所用的货币量都是社会货币总量的一部分,所以,各购买者所持的货币量都表现其所购买的商品价值量在社会产品价值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换言之,任一商品的货币价格都是此商品的价值量在社会产品价值总量中所占比例的货币表现。
据上可知,只有运用当代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原理,才能发现商品的价值和价格的本质,而在当代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诞生之前,任何经济学派都不可能科学而具体地了解商品的价值和价格的本质。